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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十四五”阶段广州将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

发布时间:2022-09-23 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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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十四五”阶段(2021-2025年)规划目标为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规划》实施后,广州市将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氢中心,以60公里最优供氢距离考虑,能够保证基本覆盖整个广州市,进而有效地降低氢气运输成本。

《规划》设置规划期为2021-2030年,其中氢能基础设施包括制氢站、制氢加氢合建站、加氢站、储氢站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十四五”阶段(2021-2025年)规划目标为:新建制氢站1座,累计建成制氢站3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形成3.5万公斤/天(1.3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不低于4.0万公斤/天加氢能力(1.5万吨/年),可以满足6000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运行用氢需求。

而2026-2030年规划目标为:新建加氢站50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100座以上,形成5座以上制氢加氢合建站布局,3-4座储氢站布局。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以上加氢能力,可以满足氢燃料电池车商业化运营需求。

布局:将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氢中心

为了落实广州市“一核心、一枢纽、三基地”氢能产业布局,确保广州市氢能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以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区为重点,进行氢能基础设施布局。

《规划》实施后,广州市将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氢中心,以60公里最优供氢距离考虑,能够保证基本覆盖整个广州市,进而有效地降低氢气运输成本。同时基本形成较为全面的加氢站网络,覆盖广州市内主要干线。其中,珠三角环线高速加氢站4座,广州绕城高速加氢站8座,广州环城高速加氢站5座。

连接外部交通走廊加氢站布点方面,在广州-东莞-深圳、广州-佛山-阳江、广州-中山-珠海的高速公路上均布局有加氢站,与广州市内主要干线上的加氢站布点,形成氢能走廊,可以为途经广州的氢燃料电池车辆提供氢能保障。

此外,广州市物流中心、广州市市政环卫中心均有加氢站布局。涵盖京东华南物流、京东华南第一物流中心、京东华南第二物流中心、京东华南第三物流中心(东莞)、广百物流人和基地、广百现代物流园、天业生鲜电商冷链产业园、广州港等广州市物流中心以及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云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花都循环经济产业园、从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南沙循环经济产业园、增城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市政环卫中心。

保障: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

在制氢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方面,《规划》明确,加快推进广石化、广钢气体等企业制氢项目建设,允许企业在厂区外建设车用氢气提纯装置和集中充装设施,提高氢气供应能力。

允许在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落实燃料电池汽车专用制氢站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积极发展谷电电解水制氢。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

对于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规划》允许在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公交站场和燃料电池汽车比较集中的路线利用自有土地、工业用地、集体土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土地,在满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建设自用加氢站。

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在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前提下,重点支持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现有加油(气)站在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站的,可视为已纳入本布点规划。新布点加油站原则上应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

此外,《规划》还提出,通过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包括鼓励新能源制氢项目实施,探索开展液态储氢、有机质储氢、固态储氢等储氢新工艺、新技术试点,以及利用电力市场改革的契机,探索在广东电力交易平台上增加制氢用电交易品种,以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核电及谷电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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