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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氢能展获悉,9月20日,两则氢能EPC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一是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二是哈密市伊吾县氢储能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显示,招标人为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招标内容包含新建1座电解水制氢站,制氢规模为48000Nm³/h,年产氢量不少于2万吨;以及不少于16500Nm3/h制氮装置,并新建1座动态合成氨厂区以及配套设施。除合成氨工艺包及塔内件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制氢工程和制氨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分析化验仪器的采购、催交、运输(含二次倒运)、卸货(包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和现场保管管理(包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安装调试(包含甲供设备及材料)、试运行、消缺、验收、试车、启动调试,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技术资料提供以及相关所有服务。哈密市伊吾县氢储能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268.57 万元。项目规模及内容为:氢能研究站6403.91平方米,1#厂房12674.36平方米,2#厂房4633.56平方米,检测中心570.96平方米。配套建设:蓄水池(消防水池)、围栏、堆场、园区内市政设施(给水、排水、热力、电力道路、地坪、绿化)等。
原文如下:
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0310-ZBZX-建工-20240242
招标代理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日 期:2024年9月20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
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制氢厂区及合成氨厂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棋盘井工业园区,制氢厂区北侧与合成氨厂区近邻。本建设项目分为500MW风电场工程(含一座220kV升压站、一条220kV架空线路、一座220kV降压站),制氢厂区,合成氨厂区,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
整体生产流程由风力发电采用变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架空线路送至制氢区降压站220kV侧,降压后用于电解水制氢,其中制氢厂区中包含制氮装置,制氨厂区采用制氢厂区生产的氢气和氮气合成氨,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新能源发电+绿氢+合成氨”的创新低碳发展模式。
1.2 建设规模:
1)制氢规模:48000Nm³/h,年产氢量不少于2万吨;
2)制氨规模:年产量15万吨。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制氢工程EPC总承包”、“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合成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内容包含新建1座电解水制氢站(制氢规模为48000Nm3/h,年产氢量不少于2万吨,以及不少于16500Nm3/h制氮装置)、新建1座动态合成氨厂区以及配套设施,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制氢工程和制氨工程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招标人提供的勘察报告仅供投标单位参考,如需补勘,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并承担相关工作)、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技术规范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规划及效果图、装置三维轴测图设计、HAZOP(危险和可操作性)/LOPA(保护层分析)/SIL(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及SIL验算工作)及审查,竣工图编制以及现场驻场等所有设计相关服务工作;
2)除合成氨工艺包及塔内件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制氢工程和制氨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分析化验仪器的采购、催交、运输(含二次倒运)、卸货(包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和现场保管管理(包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安装调试(包含甲供设备及材料)、试运行、消缺、验收、试车、启动调试,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技术资料提供以及相关所有服务。
3)制氢工程和制氨工程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含施工前期准备)、试验及检查测试、消缺、试车、启动调试、竣工验收等相关所有工作;
4)制氢工程和制氨工程建设期工程保险,建设工程合规手续,相关的各项专项验收(专题验收、质监站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经营许可等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及档案专项验收;达标投产,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工作。除招标人明确不包含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有其他费用,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5)招标人负责本项目制氢工程及合成氨工程界区红线区域内(以招标人提供的拐点坐标为准)的征用地、土地补偿费用及手续办理工作,界区红线区域外所有土地相关协调、赔付、清赔、补偿费用及手续办理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制氢工程、合成氨工程分别单独报价并分别成册,投标报价为合计金额,两个工程具有不可分割性,评标以总价计算得分,两个合同均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项目各类风险,综合项目整体情况进行报价。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4.2建设工期:
1)制氢工程: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2026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为准);
2)合成氨工程: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2026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资质要求(二):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一):投标人须具有含制氢规模30000Nm3/h及以上的化工项目设计或EPC总承包竣工业绩;
2)业绩要求(二):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竣工业绩;
3)业绩要求(三):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建设规模15万吨/年及以上的合成氨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竣工业绩;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同时提供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运行证明资料等证明文件,其提供的资料中应清晰体现合同范围。各投标人可以提供1个合同同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也可以同时提供多个合同分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5.5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须具备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化工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证明文件: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和施工合同复印件)
5.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证明文件: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7.2获取方式: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表》(Word及PDF版)、《招标廉政告知函》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通过平台上传。(附件下载地址:深圳能源电子招标平台报名界面)投标人必须完整阅读办事指南,并根据办事指南要求完成平台注册、购买标书文件和自助确认付款等操作,操作方法详见深圳能源电子招标平台-办事指南(https://zb.sec.com.cn/banshi/index.jhtml)。投标人须在深能电子招标平台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绑定数字证书(CA)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平台专用格式)。
7.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 元(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业管理分公司出具票据。投标人自助确认付款后,开具电子发票。
7.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汇(转账)购买。
电汇(转账)购买招标文件的账号:
收款单位: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业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60176426696
8、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通过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zb.sec.com.cn)递交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8.3开标地点: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zb.sec.com.cn)。
8.4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7:00,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5日17:00。
8.5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并签到,或未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或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及时上传非加密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9、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10、招标相关信息获取网址:
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11、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招投标规定(重要):
(1)本次投标采用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下简称“深能招标平台”)电子投标(简称“线上”)方式。投标人须同时制作两份(正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日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给招标人处存档备查(前后如有矛盾的,以上传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电子版本为准),开标当日应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以短信或邮件方式提供快递单号。
注:1.邮寄收件人为招标人而非招标代理人,纸质文件给招标人存档备查,要求在开标后寄达招标人,请注意不要太早寄出或邮寄错地址。2.二阶段开标的项目请投标单位在二阶段开标结束后寄出文件,未进入二阶段开标单位的价格文件不需要邮寄。
(2)本次招标将同步在“深能招标平台”发布公告,投标人登陆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zb.sec.com.cn)并按平台指示进行网站注册(登陆)、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费用自理)、提交投标申请,投标人在投标申请通过、取得CA证书且绑定平台后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平台专用的电子版)。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投标人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数字证书(CA)的办理,绑定CA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要为办理CA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线上提交投标申请。未通过CA下载的招标文件在投标时不能正常解密,请投标人成功办理数字证书后通过CA在“深能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平台专用的电子版)。
(3)獲取招標文件在线上进行,请电汇付款,并自助开具电子发票,操作详见办事指南(https://zb.sec.com.cn/banshi/index.jhtml)。
(4)招标文件的质疑发出后请通过邮件或者电话方式通知招标代理,须同时提供可编辑版和盖章版。澄清将在“深能招标平台”线上进行。
(5)如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提交,请汇款后在深能招标平台-项目管理-缴费支付功能进行费用绑定。如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请在深能招标平台-项目管理-缴费支付功能上传保函扫描件并提前邮寄投标保函正本,确保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收。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默认原账号退回。
(6)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深能招标平台”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平台专用的加密电子版文件)。
投标人需至少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用空白文档测试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签章及导出等操作。确认签章是否成功,并核实导出标书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是否为制作标书时所编辑的内容。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平台技术支持进行解决。
(7)开标采用线上开标。在开标当日各投标人通过“深能招标平台”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准备好数字证书(CA证书)、网络及电脑。操作流程见“深能招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并签到,或未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或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及时上传非加密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8)招标结果的公示内容将在“深能招标平台”及公告发布媒介同时发布。
(9)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文件大小应不超过500M。投标文件不支持PDF直接上传。投标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打印后,在已注明签字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名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须将这些文件扫描后放入WORD中进行上传。
(10)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包含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信息均相同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为本次电子招标的规定,招标文件前后如有矛盾的,以此规定为准;相关操作不再赘述,详见办事指南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
联系人:宋春岩
电 话:13596216220
电子邮箱:songchunyan_sec@163.com
招标代理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东区34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0755-83684206
电子邮箱:liaobin@sec.com.cn
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电话:0755-83680181,https://zb.sec.com.cn/contact.jhtml
原文如下:
哈密市伊吾县氢储能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65052224090900271001)
一、招标条件
哈密市伊吾县氢储能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4090900271001)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投资【2024】266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本次一期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268.57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39190.65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氢能研究站6403.91平方米,1#厂房12674.36平方米,2#厂房4633.56平方米,检测中心570.96平方米。配套建设:蓄水池(消防水池)、围栏、堆场、园区内市政设施(给水、排水、热力、电力道路、地坪、绿化)等;二期建设内容为01综合楼4850.02平方米,02综合楼4909.68平方米,03综合楼5120.32平方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4090900271001001
标段(包)名称:哈密市伊吾县氢储能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一期总建筑面积 24282.79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氢能研究站6403.91平方米,1#厂房12674.36平方米,2#厂房4633.56平方米,检测中心 570.96平方米。配套建设:蓄水池(消防水池)、围栏、堆场、园区内市政设施(给水、排水、热力、电力道路、地坪、绿化)等。完成哈密市伊吾县氢储能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②工程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含)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含)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信用建设”中的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其他人员要求:① 施工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②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③ 设计总负责人:本单位注册,具备一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其注册证书须合格有效。(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④ 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⑤ 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不少于2人))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6)联合体要求:①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8)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1日到 2024年09月2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采用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1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6794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代表提供近期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成遥
电话:166090251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03室
联系人:蔡恒志
电话:18690242677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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